山间有风

你也不必喜欢我。

绝望之都

1
穷都是一座让人绝望的城市,穷都的北城更是一个让人连活着都需要巨大勇气的地方。
而在毛毛的记忆中,唯一让她有所向往的,是一场北城有史以来最大的婚礼,那是北城老大龙哥和徐娘的婚礼,她曾到现场看过,那是她唯一一次窥视到上流人的生活——繁华的大厅,五颜六色的灯光和丰盛到她从未见过但垂涎三尺的美食。
新娘身上的婚纱将她的身材勾勒得玲珑有致,配上她脸上独有的冷艳和孤傲,让毛毛心中无比羡慕,同时感到无比颓丧,因为她深刻体会到,自己作为一个女人,似乎有些太失败了。
但好在她的身边还有阿牛陪着,阿牛很爱她,平日里但凡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会第一个想着她,这不,转眼阿牛已经藏了东西在怀里,神秘兮兮地朝着毛毛跑来,他凑近毛毛,压抑的嗓音有些发颤,“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。”
随后从怀里掏出了一串新鲜的葡萄,“你之前说想吃来着。”
阿牛脸上是满满的得意,眼见着毛毛眼里发出惊喜的光芒,而后咧开嘴无声地笑起来。
快乐对于他们而言,仅仅只需要一串葡萄。
他们凑在一起,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逸,身旁的喧嚣和嘈杂似乎早已被他们隔绝,眼里所见唯有彼此,那时阿牛小心护着毛毛,用自己并不算强壮的身板将她圈在怀中,避免过往人群不小心撞着毛毛。
他小心翼翼的模样再次逗笑了毛毛,于是毛毛笑弯了眼,“我哪有那么娇气。”
倒是阿牛郑重道,“要是被人撞着了,我心疼。”
毛毛是阿牛小心珍藏的宝物,是他未来人生规划里必须存在的人。
他从同毛毛在一起时便说过,往后这一辈子,他可以什么都没有,可以一辈子无法出人头地,唯独不能失去毛毛。
但他们的相遇其实算不得多么美好。
那是毛毛十七岁,父亲重病躺在狭小的破屋子里,四周黑洞洞的,只有一小束光从顶上破烂的瓦片里蹿进来,毛毛跪在父亲身旁,一声一声哀求,“爸爸,你别死,求你别死……”
便是这时阿牛偷偷躲进来,他放轻脚步悄悄打量房子里是否藏有粮食或是值钱的物什,毫无疑问,面对这几乎一眼便能看完的破屋子,他什么都没找到,但他瞧见了毛毛手上泛着微光的镯子,盘算着应该能值几个钱。
于是他耐心的躲在暗处,借着黑夜的掩护耐心等待毛毛哭累了睡着,好偷走她手腕上的镯子。
他直等到后半夜,毛毛才终于没了声音,似乎趴在床边睡着了。
可当他蹑手蹑脚走到毛毛身边,企图摘下她的镯子时,耳边却传来毛毛沙哑地嗓音,“帮帮我,好不好?”
那声音里明晃晃地无助和绝望让阿牛一时有些心软,短暂的迟疑后阿牛仍旧抢走了毛毛的镯子,快速消失在破烂的门外,毛毛依旧维持着跪在床边的动作,只是捂着脸压抑地痛哭起来。
她能感觉到,父亲已经走了,他原本就微弱的呼吸已经彻底停止了,就连父亲让她保存好的,属于母亲的镯子,也被人抢走了,人生似乎一眼便已经望到了尽头,就连活着好像都没有了意义。
毛毛未曾想过,阿牛会在这时去而复返。
他站在屋子门口,吞吐道,“那个,我……我是来还你镯子的,你……你别哭了行不行。”
可毛毛沉浸在悲痛里,根本听不见,于是阿牛缓缓踱到她身边,蹲下身轻轻拍打她的背,一下一下重复着,也不说话,似是想到什么,竟也随着毛毛的哭声悄悄落了泪。
待天快亮时,毛毛终于沉沉睡去,阿牛叹了口气,将毛毛抱到一旁的地毯上,又帮毛毛的父亲整理好身上破烂的衣裳,一切整理好后掏出怀里藏着的镯子,亲手帮毛毛套在手腕上。
他蹲在毛毛身旁,借着微光仔细瞧着她哭红的眼睛,在心里叹了口气,然后转身离开了这个破房子。

2
再见到毛毛的时候,她身上穿着风情又诱惑的红色吊带长裙,脖子上戴的是一根细细的银项链,落在精致的锁骨上,十分抢眼。
她站在花街一家名为迷梦的店门口,脸上是恰到好处的笑容,柔声唤着过路的男人,“爷,要放松一下吗?”
有时会有好色的男人借机摸摸她的柔荑,或是揉揉她瘦小的屁股,她会灵巧地躲开,又娇嗔地撒个娇,似是对于这样的事早已应付自如。
阿牛心里有些堵,面上倒也没什么太大的波动,只是眼睛下意识往她的手腕瞄去,发现那里已经被一根红绳取而代之,更显得手腕白皙细嫩。
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,阿牛走到她身旁,问她,“多少钱?”
毛毛抬起头,笑得柔情万种,“过夜一千,不过夜五百。”
阿牛伸手掐住毛毛的下巴,嘲讽道,“被人睡了不少次了吧?”
许是听得多了,毛毛倒是不怎么在意,还能若无其事地回道,“爷说笑了,大家都是混口饭吃,谁也别嫌谁不干净。”
阿牛一时间被堵的哑口无言,半晌才憋出来一句,“你这样对得起你去世的父亲吗?”
眼见着毛毛的眼眶迅速泛红,接着啪嗒啪嗒掉眼泪,也不出声。阿牛立刻松了还掐着毛毛下巴的手,转而在身上东翻西找,好容易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巾来,笨手笨脚地给毛毛擦眼泪,嘴里还一个劲儿地道歉。
好容易哄好了,阿牛问她,“到这多久了?”
毛毛抽抽嗒嗒回道,“六个月。”
“为什么来这?”阿牛问。
似是觉得这个问题十分愚蠢,毛毛反问道,“不来这能去哪呢?”
在北城,女子的命运似乎大多如此,那些同命运抵抗誓死不屈的女人,全都被生活摧残的不成人样,最后落得个横尸荒野。
与其被人强迫,倒不如自甘堕落。
毛毛也曾想过去死,但从前没有资格,后来有资格了,却又不想死了。
起初是为了让父亲死后有个坟墓,毛毛便去了贩卖器官和人口的黑市,她站在台上,受着人们眼里不怀好意地打量,即便红透了脸也必须抬头挺胸,最后买她的人是个脸上有道刀疤的男人,她将毛毛带走后,帮助毛毛厚葬了父亲。
所以毛毛欠他的,毛毛死不得。
男人令人将她一阵梳洗打扮后,喂她吃了一粒药,接着便差人将她送去了另一所豪华的宅子。
毛毛低着头跟在领路人的后头,也不敢抬头四处打量,只是体内的心脏砰砰乱跳,让她慌乱又害怕。
走了好一会儿后,前面的人终于停下脚步,伸手敲了敲房门,询问里面的人,“主子,刀疤送人来了,要收吗?”
里面传来低沉而又充满威严的男声,“带进来看看。”
于是毛毛被带了进去,她站在男人面前,低着头不敢说话,视线所见只有一双黑亮的皮鞋,直到男人命令道,“抬起头来。”
毛毛才不得不抬起头望向他——男人身上有着掌权者的威仪和矜贵,他锐利的眼睛似乎能把人看穿,毛毛害怕那双眼睛,所以仅是看了一眼便又迅速低下头。
不久耳边又响起男人的声音,“留下吧。”
于是先前领着毛毛进来的男人自觉退了出去,顺便关上了房门。
宽敞的房间里只剩下两人,毛毛的心脏跳得越发欢快,她能感受到男人的视线仍旧停留在她身上,盯得她身体逐渐燥热起来,好几次差点发出奇怪的声音,都被她咬紧唇瓣忍住了,只是额头上细细密密的汗珠还是暴露了,男人问她,“被下药了?”
毛毛艰难的点头,慌乱地抬头望向男人,眼里满是无措。
于是那矜贵的男人起身来到毛毛身旁,拉开了她身后的锁链,将她的长裙随手扔到地上,继而埋头在她的脖颈间,轻轻嗅了嗅,似是满意于毛毛身上的清香,男人在她的肩上落下一吻,这样的举动让毛毛浑身战栗,体内越发躁动,于是终于抑制不住发出了声来——一声婉转动听的嘤咛。
那是毛毛初尝人事,只觉乏累异常,体内空空荡荡,似乎有什么东西悄然死去了。

3
那之后毛毛被带到了一个女人面前,女人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,看人时眼里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风情让人不自觉沉醉其中,即便同为女人,毛毛都被她吸引了视线,直勾勾盯着她瞧……
“我叫徐娘,以后你得跟着我。”直到耳边传来一声清冷又慵懒的女声,毛毛才回过神来。不知何时眼前的女人已经点上了香烟,熟稔地在空中缓缓吐出一个烟圈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毛毛嗫喏道,“毛毛。”
“往后你同我去迷梦,”说着拿出一个小木牌子递了过来,“编号是16。”
自此,毛毛被剥夺了名字,因为在店里大家都是相互称呼对方的编号,因为徐娘说,名字这种麻烦又没用的东西,只会徒增烦恼。
而毛毛接的第一个客人,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。
那晚徐娘吩咐毛毛换了纱裙后去某个房间等着,没有告诉她要怎么做,于是毛毛只好躺到床上,怯生生盯着房门,她盯了好一会儿后,门外才传来响动,让她本就慌乱的心跳越加剧烈,浑身紧绷着也不敢说话。
好在男人没有特殊癖好,也没有问任何不该问的问题,他只是机械地重复着动作,眼里没有情欲,毛毛不敢看他,只能死死闭着眼睛承受这一切。
天亮后毛毛先男人离开,拿了牌子交还到徐娘手上。
徐娘瞧见毛毛泛红的眼眶,只随口道,“日子还长着呢,你得习惯。”
毛毛点点头,也不说话。
后来毛毛渐渐已经习惯了,不似起初那般内敛青涩,偶尔还会同姐妹们说说话。
自那以后男人来这总会找她,他们默契地各取所需,从不问对方任何问题,偶尔毛毛会说一句你来了,男人会回一个简单的音节算是回答。
毛毛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,倒是同他一起来的那个男人毛毛认识——叫秃驴。
秃驴时常往迷梦跑,缠着徐娘逗她笑,毛毛有时会觉得徐娘不近人情,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出秃驴的真心,只有徐娘不当一回事。
但后来不知从哪天开始,徐娘不来店里了,这家店也换了主人,秃驴来这的时候总会大吵大闹,然后被赶出去,可不论赶多少次,秃驴依旧会来。
毛毛觉得他可怜,可他眼里的凶狠却又让毛毛觉得害怕,远远望着就像一头发怒的野兽。
好几次都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来将秃驴拖走,那时毛毛才从别人口中知道,他叫疯狗。
有一次毛毛推开店门,发现秃驴正坐在门口,他没了往日的戾气,蔫蔫的耷拉着脑袋,感觉到有人后才开口道,“你们老板娘去哪儿了?”声音粗嘎难听得几乎不像人发出的声音。
毛毛愣了愣才无奈地回道,“你别等了,我们也不知道。”
其实毛毛是知道的,徐娘回到了那个矜贵的男人身边,可不知为何,毛毛不愿告诉他。
而那之后,秃驴再未来过迷梦。

4
新来的老板也是个女人,处事圆滑,能说会道,对待手底下的姑娘们也不会过分苛责,偶尔还会送些小礼物。而她最常说的便是,“往后若是能离开这破地方,就一定不要犹豫。”
女人名叫栀子,四下无人时眼里总是浓烈的哀愁,可北城哪个女子又没有哀愁呢?
私下里有人说,栀子在等一个人,等的谁,倒是无从打听。
某天毛毛不小心瞧见栀子坐在躺椅上小憩,眼角却挂着泪珠,心知此刻最好是当作没看见,于是转身欲走,却被栀子叫住了,她说,“十六,过来陪我说说话。”
她问毛毛,“有过爱人吗?”
毛毛摇头,于是她随手抹去眼角的泪,笑道,“没有便好,爱情啊,是毒药,碰不得的。”
见毛毛似懂非懂,栀子又说,“算了,你下去吧。”
毛毛知道,栀子心里一定藏了许多话,她什么都懂,可她不能听,因为知道的太多其实不是什么好事。
时间悄无声息流逝,毛毛已经习惯了在迷梦的日子,她身上终于也有了女子的风情,学会了得体的讨好和微笑,而那天,她遇见了阿牛。
她其实没想哭,但就是想逗逗阿牛,于是便装作委屈的模样吧嗒吧嗒掉眼泪,见着阿牛慌乱的样子,她其实是觉得好笑的,但她没有表露出来,只继续装作无助又可怜的样子。
最后装着装着,倒真的有些委屈了。
那晚阿牛买了毛毛,他们紧紧拥抱着彼此,不问对方任何问题,只是用力亲吻,用力交缠,像是要把彼此吃进肚子里去,天亮后毛毛要走,被阿牛拉住了,他说,“跟我走吧。”
毛毛抽出手,好笑道,“还能去哪?”
从那以后,阿牛便时常来找毛毛,他每次指名要毛毛,可又从来不碰毛毛,哪怕毛毛再主动、再热情,他也只是一遍一遍亲吻她,最后将她按在怀里,绝不越雷池一步。
毛毛笑话他,“早就做过了,现在这样又是何必?耍我玩吗?”
“我要你喜欢我,要你离开这。”阿牛说。
毛毛愣在他的怀里,一时倒也说不出话来,好一会儿才开口道,“既然无法对我的人生负责,就不要轻易劝我从良。”
阿牛只是将她搂得更紧,喃喃道,“那我负责。”
最后得到的是毛毛均匀的呼吸声——她睡着了。
阿牛知道她没睡,却也没有拆穿。
渐渐迷梦里有人开始议论毛毛和阿牛的事,最后自然传到了栀子耳朵里。
她依旧躺在那把躺椅上闭目养神,等毛毛推开门进来时,她才开口道,“怎么回事。”
本就无意隐瞒什么,所以毛毛将事情全都交代了。
栀子抬眼打量着她,发现她似乎变了,“十六,你爱他吗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毛毛说。
于是栀子说,“等你知道的时候再来找我吧。”

5
那之后阿牛依旧时常来找毛毛,有时脸上会有些伤口,躺在一起的时候毛毛总能瞧见他身上有许多淤青,像是被人打的,毛毛能猜到一些,但从不过问。
直到某次阿牛整整一个月没来,毛毛才终于慌了,她害怕阿牛出了意外,害怕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了,于是她跑去找栀子,求她帮忙找找阿牛,栀子又一次问道,“你爱他吗?”
毛毛早已顾不得其他,重重点了下头,“我爱他。”
换来的是栀子的一声轻笑。
正当毛毛疑惑时,栀子出声道,“出来吧。”
一早就躲在里面的阿牛走了出来,此刻正咧着嘴大笑,“那你跟我走吧。”
眼泪夺眶而出,毛毛捂着嘴望向栀子,眼睛里全是探寻,见此栀子开口道,“你的赎金阿牛一个月前便给了。”说着朝毛毛伸出手来,“牌子还回来吧。”
毛毛将刻着十六的牌子递给了栀子,见她翻开一本册子在寻找着什么,不一会儿便抬头道,“原来你叫毛毛。”
见毛毛点头才继续道,“离开这以后会过成什么样你应该知道,你想好了吗?”
毛毛望了一眼阿牛,毫不犹豫地回道,“我不怕。”
就这样,毛毛离开了迷梦,阿牛牵着她一步步走出花街,有人羡慕,有人鄙夷,大多人都是叹息,因为她们知道,靠爱情在北城是活不下去的。
离开迷梦后不久,便是徐娘和龙哥的婚礼,因着徐娘的关系,迷梦里的姑娘都能前往,即便是离开了的也可以。
所以毛毛带着阿牛去了。也是在那场婚礼上,毛毛才知道,原来那个矜贵的男人便是北城的老大——龙哥。
人群里突然有人高声喊道,“你就没有一点点心动吗?”
声音有些耳熟,毛毛望过去才发现是秃驴,陪着他的还有疯狗。
敢在这样的场合挑事,无疑是自寻死路,毛毛眼见着一群雄壮的保镖将秃驴和疯狗团团围住,他们起初还能反抗,很快便是单方面被打,最后连呼吸都开始困难,毛毛捏紧拳头,转头问阿牛,“他们会死吗?”
阿牛果断道,“会。”
当保镖将他们扔出去后,毛毛拉着阿牛过去看了看,他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,脸上早已血肉模糊,身上还有数不清的伤口,毛毛听见疯狗嘴里嘟囔着一个名字,她凑近了才听清,叫的是“陈鱼。”
一旁的秃驴则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“为什么。”
阿牛拉起毛毛,揉了揉她的头发,轻声道,“别看了,他们就是一心求死的。”
……
最后还是阿牛将他们的尸体一把火烧了个干净,避免了横尸街头的结局。

6
从婚礼回来后,毛毛抑郁了好长一段时间,任凭阿牛如何逗她也不见她笑,倒是有一日,阿牛回到家里便嚷嚷着今天得了个宝贝。
毛毛凑过去后,阿牛便将握在手里的东西套在了毛毛的手腕上——是一枚银镯子。
那镯子同毛毛母亲留给她的有八分相似,但材质更为贵重,一时叫毛毛有些哽咽,忙问阿牛,“你哪来的?”
阿牛笑得憨厚,只道是从店里买来的,毛毛不信,追问道,“真是从店里买来的?”
阿牛点头,“真是!”
毛毛便不再过问。
不久后毛毛怀孕了,身子不大利索,长时间躺在床上,等阿牛回来。一天大多时候都在睡觉,醒来便盯着房门,盼着阿牛推开那扇门,喊着自己的名字,急吼吼朝自己跑来,询问自己今天过得怎么样,孩子在肚子里还老实吗。
而毛毛最开心的时候便是这时——阿牛趴在她的肚皮上,听孩子的心跳,紧张又兴奋。
可毛毛知道,阿牛其实有些害怕,因为生孩子在北城算不得什么喜事——日子太苦了,生下来也是遭罪的。但他们都沉浸在此刻的幸福里,不愿过多考虑未来。
有时趁着阿牛不在家,毛毛会回迷梦看看栀子,陪她说说话,对栀子的了解也逐渐多起来。
直到栀子说起从前的时候,毛毛才晓得,她是从南城来的。
在穷都,若想从南城到北城,只需纹上月牙形的烙印,从南城除名即可。可若想从北城到南城,就需要两个人交换——让一个本就在南城的人代替北城的人。
栀子说,跟她交换的人叫陈鱼,她之所以答应换,是因为徐娘承诺把迷梦送给她,让她在北城能有一处落脚地。
毛毛问过栀子,来北城难道真的就只是为了一家迷梦吗?栀子说其实是为了找一个人,而那个人在北城。再多的事栀子便没有说了,只是会同毛毛讲起南城好吃的好玩的,当毛毛问她,“南城快乐吗?”
栀子说,“南城不快乐,但比北城好,至少在那可以活得像个人。”
于是那天晚上毛毛做了一个梦,梦见她同阿牛去了南城,他们走在大街上,街道干净明亮,人们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,好似没有烦恼,累了便坐在街边的石梯上晒太阳,那太阳很温和,烤得人懒洋洋的……
醒来时毛毛同阿牛说,“我昨晚梦见我们在阳光下晒太阳,在南城晒太阳。”
其他的毛毛便梦不着了,因为没有见过,所以哪怕做梦也梦不到。
阿牛将毛毛揽进怀里,亲吻她的额头,“我带你出去晒太阳。”
可那天没有太阳,天气阴沉得有些吓人,仿佛随时会有一场倾盆大雨,所以阿牛最终没能带毛毛出门,而是独自出去了,说是临时有事。

7
当阿牛从外面回来时,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,他大声叫着毛毛,却发现毛毛已经死了,鲜血染红了被单床褥,顺着木床流了一地……阿牛几乎不敢上前查看,他愣在原地许久许久,他想叫毛毛,可任凭他如何努力都叫不出来,只是张着嘴巴咿呀乱叫,好一会儿眼泪才终于冲破闸门般滚滚而下,他捂住嘴偏过头,眼睛却不受控制地望着床上,他能瞧见毛毛青白的脸,还有脖子上那一圈刺眼的红痕。
等他终于找回力气后,才颤巍巍走到床边。毛毛原本鼓鼓的肚皮已经塌了下去,他不敢掀开被子去看,他怕自己会疯掉,他连看毛毛的脸都不敢。只是将头埋在毛毛的手上,一声又一声地轻声唤着,“毛毛,毛毛,毛毛啊……我的毛毛……”
最后阿牛将毛毛的尸体火化了,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小盒子里,又把原本戴在毛毛手上的镯子放了进去,最后将盒子抱在怀里,转身去找了老虎——那是龙哥的兄弟,北城的四大势力之一。
阿牛一直没有告诉毛毛,他其实在老虎手底下做事,虽是些偷鸡摸狗的行当,却也能讨些好。
他站在老虎面前质问他,“你明明说过只要我帮你把东西偷来,你就可以保护我们!”
可他换来的只有一句,“你自己办事不小心,被人查到了,关我何事?”
小人物的生死对他们而言,不过都是蝼蚁,微不足道。
“明明是你让我去毒蛇那偷的!”阿牛反驳道。
老虎只是笑道,“我不是给你钱了吗?”顿了顿笑道,“我记得你还用那笔钱买了一只镯子。”
阿牛跪到地上,低声哀求,“那我求您,让我去南城吧。”
可是哀求又有什么用呢?

8
从老虎那出来,阿牛抱着怀里的盒子,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,四周都是不怀好意的眼神,他全都不在意。
人们以为阿牛怀里抱着的盒子藏了宝贝,于是企图过来抢走,阿牛死死抱着,不要命地朝他们撞过去,大吼道,“滚啊!”
最后他去了那座围墙,高高的灰色围墙,足有六米高,他沿着围墙走了一路,都没有找到能让他爬过去的洞,索性便去了那个戒备森严的关口。
那里站了许多人,他们站在那扇大门旁,守得严严实实,阿牛上前去,求他们让他过去,却被揍了一顿,于是阿牛爬起来继续朝大门走去,依旧被摔倒在地,如此反复无数次,阿牛终于爬不起来了,他趴在地上呜咽起来,被人架着扔到了一旁。
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,阿牛眼瞅着那扇门打开了——守卫换班了,便不管不顾朝着那边冲过去,可他冲过人群,才发现,里面还有一堵高高的围墙……他也顾不得了。
阿牛抱着毛毛的骨灰盒,疯了似的朝那座真正阻隔南北的城墙冲过去,撞得头破血流,盒子却被他紧紧抱在怀中,未有一丝损坏。
身后的护卫追了上来,他们看到阿牛已经倒在地上,鲜血顺着额头不断流淌到地上,很快积了一大滩血水,他的嘴里似乎还在说些什么,隔得远了,倒叫人听不清楚,但他直直望着天上的眼睛似乎暴露了他的心事。
他想去北城以外的地方看看,想去毛毛梦里的世界看看,是不是那里没有斗争,没有鲜血,人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,可以和心爱的人永远在一起?
若有来生,能生在穷都以外的地方便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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